中心供氧系统厂家
电话:186-2808-6789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情法并重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01-30 00:16:28 作者: BOB.COM

  近期,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单,诉求人称利用互联网平台在某食品厂购买了9.6元的喜饼,后来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生产许可编号和生产厂商不一致,要求部门按规定处理。

  接到投诉单后,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食品厂做出详细的调查。经调查,被投诉方经营的是一家小作坊,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和小作坊证。因销售的产品需要贴食品标签,于是在网上寻找了一家小作坊的食品标签模板来使用。因工人的失误,未将模板里原有的小作坊证号改为被投诉商家自己的小作坊证号。工作人员查看有问题的产品标签,发现该产品标签标有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这一些信息都没问题,但小作坊证号印制错误,这属于食品标签存在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的人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监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工作人员向该食品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改正错误。之后工作人员指导经营者将这批产品停售并在销售网站上发布召回公告,解释、改正该问题。之后,工作人员联系诉求人向对方说明调查处理结果并询问诉求人的诉求,诉求人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损失。商家说自己是无心之失并且产品质量并无问题,不影响食用,希望有机会能够减少赔偿。工作人员考虑到商家不是故意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实际损失,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未来的发展,推动本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的目的,多次联络双方当事人,尽力为双方进行调解,力求使双方诉求达成一致。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诉求人和商家达成和解,诉求人放弃赔偿要求,不再追究此事。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次投诉的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既考虑到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公司发展的政策要求,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为投诉双方进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